司违法被罚 销售夹克抽检不合格百家乐ZARA上海长寿路分公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五十条规定●◇▽▲•:在产品中掺杂▪◆…■、掺假•△=,以假充真○…▽,以次充好▷■,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△●◁=-▷,责令停止生产△…●、销售百家乐□•,没收违法生产▼••◆•、销售的产品•◆,并处违法生产☆•、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■▷;有违法所得的◁▪◆,并处没收违法所得△☆-◆▲○;情节严重的□•-▷…,吊销营业执照△◇;构成犯罪的▷▽=▷○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▷▲▽•◇☆。
不得掺杂▲◁▼○-、掺假□◁●△▪,被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▽▽•▷.877957万元•◁◆,飒拉商业(上海)有限公司长寿路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▷…◁◇-:生产者百家乐◁=□-、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◆○▼▪▽、掺假百家乐▽◇•▼•,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▼■◁-,罚款7•….610925万元•◁◆◆○△。以假充真=■○,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○▽。不得以假充真△••▷…▼领导 回应称属于企业文化 图百家乐推荐沈 14时许•▷■,记者到这家火锅店时•…○,在门口的工作人员证实▽…■,早上他们确实在小广场有跪拜的动作▽,但是属于一种企业文化…△,他能理解=。辽宁社会 更多 领导 回应称属于企业文化 图百家乐推荐沈司违法被罚 销售夹克抽检不合!、以次充好•=▲■•◆,
上述行为▷•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▷◁•○。综合裁量★☆○▲☆,决定给予当事人按一般情节进行处罚●▽●☆□▼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五十条规定◇•,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…◁…▷•▷:一▷●◆、处罚款人民币柒万陆仟壹佰零玖元贰角伍分(7▼◆…◇□.610925万元)△◇=。 二-●、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捌仟柒佰柒拾玖元伍角柒分(1▲○○•▲■.877957万元)●•。
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●▲,飒拉商业(上海)有限公司为INDUSTRIA DE DISENO TEXTIL▲■=,S▷◆…△■.A=★☆▷◆▽.全资子公司▷▽△△。
当事人总公司委托爱特思亚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和4月23日从摩洛哥一家生产商采购进口防风夹克(出厂批号◁-:2909/792/624)109条发往当事人飒拉商业(上海)有限公司长寿路分公司进行销售▷▷••格百家乐ZARA上海长寿路分公。经检测▲▽▼•,该款产品本次产品质量执法抽查检验所检项目共15项●…▽-▽▼,其中接缝性能不符合上述所检依据和相关规定◁△,综合判定为不合格•◇。至案发■=■▼…,当事人这款不合格产品已销售105件▷☆,剩余4件因公司撤柜保管不善=▪◆●◁,已遗失-□-▼。上述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共计43491元▷△=△▪, 当事人销售获得违法所得共计18779●-■▲◇.65元▼=◁。
以次充好•◁△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▲■▲▼★■:销售者销售产品-•,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0日讯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(沪市监普处〔2022〕6号)显示■●●?